根据《长丰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》的规定,对第四批和第五批体检、政审结果进行公示。同时经网上报名、审核、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等工作,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。
一、第四批、第五批体检、政审结果:详见附件1;
二、拟录用人员名单:详见附件2;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。
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,可向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反映。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。
联系电话: 0551-65265515(请工作日期间9:00-12:00,13:00-17:30拨打)
附件1:/Upload/file/20201201/20201201173534_8899.xlsx
附件2:/Upload/file/20201201/20201201173553_5150.xlsx
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1日